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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02-22 21:50:52
本报讯(记者林阿玲通讯员雷慧)昨日,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发通知,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进行部分调整,旨在进一步落实“房住不炒”定位要求,支持缴存职工改善住房需求,发挥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,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。新政策从2月21日起施行。
贷款政策方面,调高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(含公积金贴息贷款,即公转商贷款)。调整后的最高贷款额度具体为:在新罗区购房,单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35万元调整为40万元,双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45万元调整为50万元;在漳平市、上杭县、连城县、长汀县、武平县购房,单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元调整为35万元,双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45万元;在永定区购房,保持单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35万元、双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45万元不变。
提取政策方面,取消购建房提取公积金贷款次数和房屋套数限制,调整为:在我市办理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抵押类贷款并结清的职工,再次购建房的,可提取本人及配偶名下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,但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。也就是说,原来公积金提取实行“认房认贷”政策,如果申请人家庭办过两次公积金贷款,且有两套及以上房产,就会影响其购房申请公积金提取。按新政,今后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办理购房提取时,公积金管理部门不再对申请人查询家庭持有住房套数和贷款次数,不管职工家庭有几套房或贷过几次公积金贷款,只要一年内有新购房,都可提取公积金,条件比以前放宽了。
(文章来源:闽西日报)
文章来源:闽西日报